法学院持续开展“崇法学术午餐”活动

作者:王佳杰      单位:法学院 发布时间:2017-05-17

    秉承“崇法明理、厚德致公”的院训,法学院教师自发组织了“崇法学术午餐”(以下简称“学术午餐”)活动,旨在将其打造成为营造法学院的浓厚学术氛围、拓展学术思想交流平台、提升法学院师生学术研究能力的学术沙龙。

    “学术午餐”以主题报告、问题讨论和读书交流等方式定期展开讨论与交流,每周二中午12:00-14:00在法学院东亚法律文化研究中心办公室举行。

    5月16日,本学期第六期“崇法学术午餐”如期举行,李士林老师为师生带来《知识产权间接侵权的批判和改良》主题分享。

    李士林首先从找寻间接侵权角度切入,即是否有必要在知识产权领域单设独立的间接侵权责任。接着谈到我国的《侵权责任法》重在对行为的评价和损害的补救,在该法律中并无对间接侵权的体现,并从大数据角度分析了实践中案件裁决间接侵权的适用主要指的是帮助侵权、教唆和引诱侵权,并引用了相关学者对这一问题的看法,说明间接侵权概念本身具有模糊性和不确定性。李士林谈到了间接侵权的侵权法体系之困,分别是间接侵权三要件的逻辑矛盾、间接侵权抽象商标法的困窘和间接侵权与侵权责任法的不相容,并提出了自己对知识产权间接侵权的改良意见,即将侵权与责任区分以及类型化间接侵权。

    在讨论环节中,每位老师都从自己的专业角度谈了对这一问题的看法。陈慰星老师提到在类型化的问题上帮助侵权和教唆侵权是否可以容纳间接侵权;从证据角度如何证实间接侵权。刘超老师谈到现行的《侵权责任法》中规定的侵权责任类型是否可以容纳知识产权间接侵权责任预期规制的侵权行为,是否应该在一般侵权法理与制度类型中穷尽所有手段,再引入改良。李飞老师认为,间接侵权实质上就是因果关系的问题,并谈到了相关书籍中对这一问题的看法。黄佳钰老师认为,可以将事前审查义务纳入,并提到了科斯定理和汉德公式。姜大伟老师提出,知识产权间接侵权和侵权法之间到底是种什么关系,并指出间接侵权和著作权等是否存在共性。谢达梅老师提出,间接侵权是否可以脱离直接侵权而存在,专利法中引入间接侵权的问题,帮助和引诱是否可以覆盖。张照东老师谈到若从结果往前推,间接侵权究竟是共同责任还是连带责任;政策导入除了考虑权利人的利益之外是否还需要考虑社会大众的利益等。

“学术午餐”活动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