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发展水平,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法治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也是社会治理法治化、现代化水平的重要内容。公共法律服务与社区治理相结合,依托社区为群众提供基本的法律服务,既是基层法律服务与法律援助的具体化,也是社区调解、社区矫正、基层公证、法律咨询、法制宣传等工作的综合实践形式。公共法律服务的传统供给模式应与现代技术手段相结合,创新供给模式,实现公共法律服务的精准共享。
一、公共法律服务的供给模式及困境
经过长期实践探索,我国各地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形成多种模式:如设立“法律综合服务窗口”,作为基层司法行政和信访部门对外服务的一个载体,集人民调解、法律服务(含律师、公证进社区)、法制宣传、法律援助、安置帮教、“110” 联动、法律咨询、接待来信来访等多项功能于一体,为社区群众提供免费服务。又如建立“法律服务干事制”,设立社区法律服务工作站,配备法律干事,可以聘请法律工作者为专职法律干事,也可以全区统一调配将注册律师、公证员、法律工作者及法律援助人员配备为社区的兼职法律干事,政府给予一定补助。还如建立“社区法律顾问制”,吸纳法律工作者和注册律师形成全面覆盖的社区法律顾问网络。实践表明,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最有效模式是形成全面覆盖的社区法律顾问网络。因此,司法部《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要求通过政府购买方式,向乡村(社区)选派律师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逐步实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由于法律工作者是过去我国农村和基层社区律师法律服务缺失状态下的产物,这种法律服务二元化状态与我国律师制度的统一性相矛盾,不利于法律服务制度的良性发展,近年各地法律工作者传统业务不断萎缩,司法行政机关也对其采取逐步限制的措施,于是各地相继出台政策,选派专业律师进村(社区)担任法律顾问工作。全面覆盖的社区法律顾问网络,应该在空间上覆盖所有城乡居民,在时间上保证人民群众能够享受全天24小时高效的法律服务。受财政资金限制,优质高效、供应充足的社区法律服务同时也必须是低成本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因时制宜地提出“推动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以及“建立激励法律服务人才跨区域流动机制,逐步解决基层和欠发达地区法律服务资源不足和高端人才匮乏问题”。如何有效解决辖区律师资源有限性?如何在财政资金有限的情况下调动村(社区)法律顾问的服务积极性?如何在基层及欠发达地区引入高端法律服务?如何协调资源对落后地区和弱势群体共享精准的法律服务?等等,都是值得思考并亟需解决的问题。
二、信息化背景下的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侧改革
公共法律服务供给端问题主要在于供给资源有限、成本高、产品单一、覆盖面不广、有效性不足等。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侧改革,要以问题为导向,聚焦“共享”与“精准”,即置于信息化社会背景下,在制度层面,让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高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体系的质量与效率;在机制层面,通过交易制度实现人力资源的跨越,充分调动律师的积极性;在技术层面,运用信息化思维和信息化技术,构建“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共享平台,突破地域限制配置一切可以利用的法律资源,精准发力,精准服务,并将创新进行到底。在互联网尤其是移动互联网日益深刻影响人们生活的背景下,供给侧改革将在更大范围内调配包括普法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在内的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使人民群众能够享受全天24小时高效、低成本、供应充足的法律服务。以福建泉州的鲤城区为例,区司法局率先研发了“掌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一个基于微信开发的集法律咨询、律师查询、法援申请、法制宣传等多模块功能的综合性民生法律服务系统。一村(社区)一专用二维码,村(社区)居民微信扫码或关注公众号进入平台获得法律帮助服务。基于平台的大数据分析,法律咨询与精准普法及重大社会事件预警实现有效协同、多元融合。一方面,通过对群众咨询问题的数据分析,掌握群众关心的问题以及当前普法方向和内容,同时组织平台律师担任普法宣传工作者,利用律师承办案例,提供精准普法所需的内容。另一方面,通过咨询同类问题的地理分布数据分析,预警相关社会事件。
三、创新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模式
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侧改革,引入“互联网+”创新公共法律服务模式,打造“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升级版,让法律服务更好覆盖城乡社区。一是创新公共法律服务的供给主体与供给方式。公共法律服务的主要提供者应为注册律师,目前全国注册律师约30万人,并且每年以10%左右的速度递增,这一群体法律专业素养高,处理法律纠纷经验丰富。公共法律服务的供给方式,宜采用“互联网+传统村(社区)法律顾问”,提高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二是创新公共法律服务的供给平台与供给路径。将传统公共法律服务与移动互联网平台、12348热线服务相结合,拓展公共法律服务的时间和空间。村(社区)聘请法律顾问为群众提供线下面对面服务,尤其帮助村(居)委会解决法律问题;互联网工具整合线上律师资源实时解答群众法律咨询,随时推送普法宣传文章。三是创新公共法律服务的供给机制。强化制度设计,有机整合线下村(社区)法律顾问与线上律师服务优势,促进律师从消极参与向积极提供有效转变。为进一步激发律师积极性,优先向村(社区)顾问律师、本地律师推送群众咨询服务。同时,针对村(社区)干部、外来务工人员、学生、社会帮教人员等特殊需求群体,建立分类服务机制,设立子平台,匹配特定法律服务和普法宣传,实现法律服务更精准。
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侧改革,务必要抓住“共享”和“精准”这两个关键词,以“互联网+”为突破口,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资源的共享度和利用率,促进公共法律服务供需精准匹配,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作者单位:beat365唯一官网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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